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商务局是盟行署主管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作。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5、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执行国家、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盟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8、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商务厅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9、根据授权代表行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锡盟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10、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商务厅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商务厅涉及锡盟的经贸谈判。
11、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承担上级交办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备案和初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按上级要求管理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协助商务厅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
13、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锡林郭勒盟商务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决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我局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人。现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5人,事业人员7人;正式退休人员31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人才引进人员4人;聘用人员1人。
(二)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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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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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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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商务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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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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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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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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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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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收入1,032.63万元,年初预算数441.40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591.23万元,增长133.94%,主要原因:一是抚恤金收入增加,二是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8.86万元,年初预算数441.40万元,与预算相比,支出增加427.46万元,增长96.84%,主要原因:一是抚恤金支出增加,二是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1.54万元,年初预算数441.40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590.14万元,增长133.70%,主要原因:一是抚恤金收入增加,二是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7.06万元,年初预算数441.40万元,与预算相比,支出增加415.66万元,增长94.17%,主要原因:一是抚恤金支出增加,二是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5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32.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75万元;支出总计1,256.3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7.5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9.4万元,增长5.8%;支出总计增加69.4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年末人才引进人员追加发放工资;二是2019年航空伴手礼项目支出30.00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54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09万元,占0.1%。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95万元,占56.9%;项目支出374.92万元,占43.2%。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3.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1.85万元;支出总计1,243.3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86.3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1.05万元,增长6.1%;支出增加71.0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一是年末人才引进人员追加发放工资;二是2019年航空伴手礼项目支出30.00万元,2018年无此项目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14万元,占56.3%;项目支出374.92万元,占43.7%。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3.66万元,津贴补贴21.06万元,奖金0.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4.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6万元,住房公积金25.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2万元,抚恤金19.96万元,生活补助5.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减少72.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发放;公用经费8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9万元,印刷费1.9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6.47万元,租赁费0.21万元,会议费8.36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劳务费20.30万元,委托业务费2.70万元,工会经费3.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7万元,较上年增加4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赴旗县开展内贸流通领域调研差旅费增加,二是聘请财务公司梳理账务支出,三是包联社区印刷宣传费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65.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9.4%。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精简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占87.2%;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用于赴旗县开展内贸流通领域调研燃油费,车均运维费1.06万元,较上年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3万元,接待9批次,共接待33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商务厅赴锡盟考察内贸流通及外贸工作接待。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
1.
旅游商品伴手礼及商品研发奖励资金。项目资金由财政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制作旅游商品伴手礼。项目申报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及评审工作组评审并已提交自评报告。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2.
聘请法律顾问资金。项目资金由财政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对决策及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以及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等工作。项目申报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及评审工作组评审并已提交自评报告。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旅游商品伴手礼及商品研发奖励资金。通过发放旅游商品伴手礼,全面介绍锡林郭勒盟相关情况和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盟内特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业绩提升,进一步扩大锡林郭勒盟地区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企业来锡旅游消费、投资兴业。项目可行,资金使用合理。自评表附后。
2.聘请法律顾问资金。根据《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制度的通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项目可行,资金使用合理。自评表附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4万元,比2018年增加45.18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聘请财务公司梳理账务支出,三是包联社区印刷宣传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3.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相关货物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9万元,比2018年增加111.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冻猪肉储备项目、北京地铁一号线品牌营销系列活动以及航空伴手礼服务项目等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商务执法及日常公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昊 联系电话:0479-821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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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电话:0479-8224836 传真:0479-8220479 邮箱:xmswj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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