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3.32亿元,同比增长8.7%,总量位列全区第九位,占全区社消总额比重3.4%,增速位列全区第十二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总量增加7.5亿元,增速降低0.6个百分点。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完成76.42亿元,同比增长8.7%,农村牧区完成16.9亿元,同比增长8.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81.77亿元、增速8.7%,餐饮收入11.55亿元、增速9.1%。
一、各旗县市区社消额完成情况及分析
(一)从各旗县市区总量占比顺序来看,锡市完成24.15亿元,占全盟社消总额比重25.87%,增速8.3%;二连完成12.88亿元,占全盟比重13.8%,增速9.1%;东乌完成8.37亿元,占全盟比重8.9%,增速8.7%;西乌完成7.7亿元,占全盟比重8.25%,增速9.2%;太旗完成7.4亿元,占全盟比重7.92%,增速9.3%;西苏完成6.6亿元,占全盟比重7.07%,增速8.6%;多伦完成6.1亿元,占全盟比重6.53%,增速9.4%;蓝旗完成5.3亿元,占全盟比重5.67%,增速8.9%;阿旗完成4.1亿元,占全盟比重4.39%,增速8.5%;白旗完成3.2亿元,占全盟比重3.42%,增速8.8%;东苏完成2.7亿元,占全盟比重2.89%,增速8.4%;乌拉盖完成2.44亿元,占全盟比重2.61%,增速9%;黄旗完成2.19亿元,占全盟比重2.34%,增速8.2%。
(二)从各旗县市区增速来看,1—5月份,锡市、阿旗、东苏、西苏、黄旗5个旗县市增速均低于全盟平均水平,与去年同期增速相比,分别下降1.3、0.3、0.4、0.7和0.7个百分点,其他部分旗县市增速也有小幅下降,无旗县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其中锡市增速下降较为明显,排名由去年同期的第1位下跌至第12位,全盟社消额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0.3个百分点,减少了0.29亿元。
二、全盟限上社消额完成情况及分析
(一)限上企业分类。目前,我盟现有限上批发零售企业87户、住宿餐饮企业51户,合计138户,其中二连批发零售28户、住宿餐饮13户,分别占全盟比重32.18%、25.49%;锡市25户、14户,分别占全盟比重28.74%、27.45%;阿旗2户、1户,东苏2户、无限上住宿餐饮企业,西苏1户、3户,东乌2户、1户,西乌8户、3户,黄旗无限上批发零售企业、3户,白旗2户、2户,太旗6户、无限上住宿餐饮企业,蓝旗3户、6户,多伦7户、2户,乌拉盖1户、3户。
2016年我盟新提限商贸流通企业38户,对指标贡献情况,因限上社消额由限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按月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逐级汇总得出,且企业须连续两年进行数据报送,形成同比增长数字方可在统计系统中体现,目前新提限企业尚未有同比增长数字,无法反映具体贡献率。
(二)分行业完成情况。1—5月份全盟限上社消额(含烟草、石油)完成15.01亿元、增速-3.8%,占社消总额比重16.08%,其中批发零售完成14.64亿元、增速-3.4%,住宿餐饮完成0.37亿元、增速-15.8%;限上社消额(不含烟草、石油)完成5.72亿元、增速-10.2%,占全盟社消总额比重6.1%,其中批发零售完成5.35亿元、增速-9.8%,住宿餐饮完成0.37亿元、增速-15.8%。
(三)不同角度分析各类指标对社消总额影响
一是从限上社消额增速下降来看。与上年同期相比限上社消额增速降低6.1个百分点,造成社消总额降低0.94亿元,下拉社消总额增速0.9个百分点。与1—4月份相比限上社消额增速提高5.2个百分点。
二是从锡市、黄旗限上社消额增速呈负增长来看。在含烟草石油情况下,锡市限上社消额增速-11.5%,与上月相比提升7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限上社消额减少0.99亿元,下拉全盟社消总额增速1.2个百分点;黄旗限上社消额增速-0.8%,与上月相比提升4.3个百分点;阿旗、东苏、西苏、东乌、白旗、蓝旗、乌拉盖限上社消额增速均由上月的负增长转为正增长。在不含烟草石油情况下,锡市限上社消额增速-20.7%,黄旗限上社消额增速-32.9%。
三是从部分限上企业营业额下降来看。1—5月份全盟限上批发零售负增长企业32户,占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总数的36.78%,与上月相比减少1户,其中二连12户、锡市14户,维多利超市下降38%、维多利商场下降39%、民盛下降33%,3家企业营业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合计减少6669.3万元,下拉全盟社消总额增速0.8个百分点。限上住宿餐饮负增长企业22户,占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总数的43.13%,其中二连7户、锡市10户,蒙商丽骏下降25%、生力商务下降25%、鲜羔楼下降34%、锡林浩特大酒店下降24%,4家企业营业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合计下降237.3万元。
四是从石油销售额实现正增长来看。1—5月份全盟石油产品完成销售额11.45亿元,占社消总额12.27%,增速由上月的-4.7%提高至本月的3.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42亿元,拉动社消总额增速0.5个百分点。
三、全盟限下社消额完成情况及分析
限下社消额由限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样本企业及个体户按季度报送数据,上级统计部门推算反馈数据得出,样本企业及个体户每季度调整一次。目前,我盟现有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样本企业及个体户共计488户,其中批发零售267户、住宿餐饮221户。1—5月份全盟限下社消额完成78.31亿元,占全盟社消总额比重83.9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81亿元,增速11.07%,高出全盟社消总额增速2.3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降低2个百分点。
四、指标成因分析
(一)多因素影响限上社消额增长。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消费市场存在诸多变化。一是网络购物方式的兴起对社消额产生有一定影响,以全盟收取快件数量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1—5月全盟快递业务投递量约385万件,今年同期全盟快递业务投递量约680万件,同比增长76.72%,消费外流现象较为严重,但这部分消费按当前统计方法未纳入社消额当中。二是从消费习惯上来看,元旦、春节过后,终端市场需求疲软,社消额增幅缓慢,1—5月份社消总额增速已逐步回升。三是我盟牧区特点显著,牧民消费主要集中在牲畜出栏季节以后,同时受季节气候影响,旅游市场须到每年6月份迎来旺季,拉动社消总额增长。
(二)部分限上企业报送数据存在误报、漏报情况。限上社消额因由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自行报送相关数据,部分企业担心统计数据与税费缴纳相挂钩,存在一定顾虑,填报数据随意性较大,存在误报、漏报情况。同时,各企业填报数据人员实际操作能力不尽相同,存在报送不及时或无法完成报送现象。
五、主要工作措施
自1—4月份全盟社消总额数据发布以来,盟商务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推动目标任务时间与进度同步。
(一)深入各地区开展调研督查。全局共组成四个调研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盟13个旗县市区开展调研督查,重点对各地区社消总额完成情况进行调研,与当地政府以及商务、统计、限上限下企业及个体户对接座谈,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地区加强运行调度。
(二)积极与盟统计局沟通联系。及时向盟统计局了解限上、限下社消额以及限上企业、限下样本企业、负增长企业相关情况,分析社消总额下降原因和运行趋势,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抓住重点地区——锡林浩特市和重点行业——石油行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指标运行工作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消费促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消费特点,利用节庆假期,积极动员和发挥相关部门、骨干企业的基础作用,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线下促进消费活动。同时,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线上消费促进活动,线上线下同时发力,不断挖掘消费潜力。
(二)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检查。针对当前我盟个别加油站存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销售、无证照私自售卖成品油等问题,扰乱成品油销售市场影响正规销售企业营业收入,盟商务局计划近期联合盟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各旗县市区物流园区、企业自备加油站和社会加油站、流动加油点等开展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稳定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三)加强限上企业运行调度和统计培训。及时向各旗县市区通报营业额呈负增长的限上企业名单,要求各地区加强企业运行调度,特别是针对锡市维多利超市和商场、民盛购物中心等营业额降幅较大的企业,要积极与企业对接联系,提前掌握企业经营数据,全面了解企业营业额下降原因,帮助企业制定具体措施,实现止跌回升。
全面了解各月份社消总额完成情况和限上负增长企业情况,定期组织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负责人及报送数据人员开展培训教育,通过集中授课、实操演示等方式,全面解读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消除企业填报数据顾虑,提升人员业务能力、数据报送质量。
(四)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积极与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探索对接电子商务企业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将电商消费纳入社消总额统计数据当中,科学反映各地消费实际,分析把握电子商务发展动态和趋势,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