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商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
索引号:01165968-7/2020-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商务局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其他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商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
成文日期:2020-04-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0-04-15 16:43: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拟定全盟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盟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锡盟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盟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盟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际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授权办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根据授权代表全盟行政公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锡盟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完成设计全盟的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谈判工作。
(十一)负责全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全盟对外援助工作管理职责;负责国际无偿援助项目;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全盟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盟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党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口岸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全盟口岸开放、规划、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推动“大通关”建设。
(十四)为加强商务流通执法工作,负责内外贸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行政执法职能。
(十五)承办锡盟行署和自治区商务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末,我局独立机构2个。正处级一个(盟商务局),正科级一个(锡林郭勒盟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拨款独立机构1个。设立有办公室、招商引资科、对外贸易管理发展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市场建设运行科、市场秩序科、商务执法支队。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29人(提前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全年收入1227.17万元,支出1119.87万元,综合收支较上年减少43.12%: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3.03%。增减变动原因是向北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口岸、一带一路工作加大,工作经费相应增加,服务业工作羊产业文化展会由我局负责。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有职工工资变动,调资增资以及追加部分工作经费。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86.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07.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9.71万元;支出总计1186.9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9.1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27.54万元,下降34.6%;支出总计减少627.54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2017年发放企业补贴630万元,2018年未做此项工作安排。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34万元,占98.8%;其他收入11.93万元,占1.2%。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7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37万元,占66.7%;项目支出255.42万元,占33.3%。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2.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7万元;支出总计1172.3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07.2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0.62万元,增长5.5%;支出增加60.6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19.6万元,其余全部经费为专项经费。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3万元,占66.6%;项目支出255.42万元,占33.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8.18万元、奖金0.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86万元、住房公积金25.89万元,较上年减少-194.6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用专项经费支出;公用经费3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3万元、印刷费5.97万元、邮电费2.26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9万元,较上年减少2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的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31.2%。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2018年执法车辆支出2.5万元,在公车办报销;二是我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三是2018年我单位只有一人出差到蒙古,2017年出差次数较多,多为欧洲发达国家,费用较高。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占74.1%;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49万元。上年支出为4.99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90.25%。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减少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我单位只有一人出差到蒙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上年支出为6.56万元,比上年减少0.60万元,减少8.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用于调研、一般公务,车均运维费1.5万元,减少原因:2018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俭,减少公车使用次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上年支出为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减少70.4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2万元,接待15批次,共接待150人次。主要用于商谈、调研。减少原因:2018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厉行节俭,减少接待次数。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6万元,办公费11.03万元、印刷费5.97万元、邮电费2.26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9万元,较上年减少2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万元,比2017年增加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商务执法;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日常公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2018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已通过评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超 联系电话:0479-821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