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门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 |||
索引号:01165968-7/2019-0000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商务局 | 信息分类:其他\其他 | ||
概述:商务部门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 |||
成文日期:2019-05-05 00:00:00 | 公开日期:2019-05-05 10: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为让企业办事“少跑腿”,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商务部门自2019年3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一是简化收取纸质版申请材料,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中增加上传扫描件功能。企业新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可网上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等申请材料扫描件。二是完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补办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申请人需补领的,各备案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企业按照自负其责的原则,向原备案登记机关提交遗失或损坏补领书面申请。三是根据《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新申请、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时,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及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办理完备案登记后可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下一步,锡盟商务局将加大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力度,使更多对外经贸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稳外贸和促进外贸业务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