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商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安排 | |||
索引号:01165968-7/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商务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盟商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与2024年工作安排 | |||
成文日期:2024-06-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0-11 09:18: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1-11月份,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95.47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位列全区第7位;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107.3亿元,同比增长68%,总量位列全区第8位,占全区总额的6.58%;实际使用外资完成1706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6%,总量位列全区第五,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2家(1-11月);电子商务零售额实现18亿元,同比增长36.7%。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培育壮大商务领域新兴动力
(1)推动电商经济赋能地方“土特产”。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阿巴嘎旗、镶黄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太旗、多伦县、东乌旗等8个旗县实施了电商综合示范工程,电商服务和快递物流配送服务日趋完善,农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流通渠道不断拓展。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网红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对网红主播培育机构、直播带货生产加工企业以及直播带货销售锡林郭勒产品、宣传推广锡林郭勒文旅资源的网红主播给予资金奖励。促进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连续三年举办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挖掘培育壮大锡盟网红队伍,累计报名参赛332 人,较2022年增加116人。组织开展“东方甄选内蒙古行”专场活动、全国百名主播打卡乌拉盖草原等活动,组织参与“央young之夏”草原之夜歌会、星光大道特别节目“夏日星光夜”录制,以及第四届中蒙博览会、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电商购物季等活动,推动流量向销量转化,助推锡盟特色农畜产品线上销售。
(2)发展夜间经济燃起城市“烟火气”。制定《锡林郭勒盟鼓励支持夜间经济和店外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围绕积极推动夜市发展、鼓励开展店外经营、加强环境秩序维护、做好服务监督管理、强化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出台18项具体措施,更好地推动实体商业发展,激发消费活力燃旺城市“烟火气”。安排自治区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锡市、西乌旗、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等地积极举办美食荟、餐饮嘉年华等主题夜市。今年以来,全盟各旗县市(区)已陆续设立、开放早市11个、夜市12个、后备箱集市4个,营业额累计超9500万元。
(3)聚焦“首店经济”激发商业新活力。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积极开展首店招引工作,安排85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自治区“首店”、锡盟“首店”招引工作。组织盟内商场、家居、汽车等领域重点企业,参加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推进会,召开首店招引工作座谈会,举办首店政策专题培训班,系统讲解自治区首店奖励政策、认定申请办法等内容,加大首店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培育挖掘力度。截至目前,落户锡盟“首店”达到27家。
2.持续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
制定《锡林郭勒盟2023年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2023年网上消费专场活动方案》,推出“活力内蒙古·惠购锡林郭勒”2023年主题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截至目前,累计组织限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经营单位开展消费促进活动962场(次),实现销售额9.85亿元。持续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组织锡市、西乌旗、乌拉盖等地区在餐饮、商超百货、家电、汽车等领域累计发放消费券2060万元,带动消费1.32亿元。
3.加快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补齐县域商业体系发展短板,加快推动正蓝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助力企业申请获得专项补助资金1178万元。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创建,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多伦县惠民综合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评定为三星级农贸市场。积极推进绿色商场建设,支持锡市民盛购物中心开展创建,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内蒙古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正蓝旗长虹乳制品厂被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认定为第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品牌企业,组织红井源、元上都酿酒申请第七批“内蒙古老字号”认定。鼓励企业拓展新零售营销模式,组织企业申报获得2023年度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项目奖补资金270万元,组织牧人奶娃娃、棒棒牛等企业申报2024年度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项目。推进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组织大庄园等3家企业积极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4.积极推动国内招商走深走实
认真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年行动方案》,制定《锡林郭勒盟商务局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盟商务局招商引资工作专班,每半月调度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今年1-11月份,全局“走出去”招商51次、“请进来”招商48次、转办招商线索8次、举办和参加投促活动19次,宣传推介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优势条件、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积极对接走访意向投资企业,协调推动宏源爱味客食品、汇力多(圣元)食品、荷兰茵诺种业马铃薯、俄蒙物流仓储、北方陆港绿色环保、福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项目落地。
5.积极推动商贸流通提限纳统
有序推进商务领域生活性服务业提限纳统工作,结合调研摸底情况,建立14家意向“目标”提限企业和23家“种子”提限企业台账,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企业提限纳统,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各地区通过调研走访、政策宣讲、资金引导等方式,鼓励企业提限纳统。
6.不断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
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2023年度联合抽查计划,通过联合盟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实地检查,下放旗县市(区)商务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涉及新车销售、二手车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车用油品质量、拍卖、外商投资等7项检查,圆满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
7.全力做好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结合已建立健全的一级批发经销商、二级保供网点生活物资保供体系,确定35家盟级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和43家旗县级生活必需品保供后备单位,完善覆盖流通、销售、运输等各领域的重要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联系机制。持续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定期调度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针对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重点保供单位适时增加库存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充足、商品价格稳定。落实好自治区级900吨冻羊肉储备和盟级170吨冻猪肉储备任务,配合供销部门完成2023年度中央1.5万担边销茶储备任务,积极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帮助解决了我盟13家企业承储资质问题,确保我盟中央储备肉承储工作顺利开展。
8.着力促进对外贸易保稳提质
强化外贸包保服务,制定印发《2023年对外贸易企业实施包保服务责任制工作方案》,对全盟有进出口业绩或潜力的39家外贸重点企业实施包保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紧跟外贸企业需求,积极组织参加“蒙商丝路中东行”、中蒙博览会、中以经济合作论坛等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为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增添助力,正蓝旗上都牛业有限公司与沙特阿拉伯等中东客商达成近百万火锅预制菜出口合作业务;内蒙古金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博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内蒙古绿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以色列相关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锡林郭勒盟日升昌农科公司与俄罗斯客商达成苗木出口合作业务;西乌旗正兴进出口贸易公司成功实现矿产品进口业务,西乌旗对外贸易实现“零突破”。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政策性作用,组织159家企业与保险公司对接出口信用保险,助力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
9.不断加大外商投资吸引力度
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外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翻译制作《锡林郭勒投资指引》和项目册(中英文版、中蒙文版),配套制作投资指引微信小程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锡盟投促环境。积极开展各类投促活动,在杭州市举办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推介会暨绿色农畜产品品鉴会活动,参加自治区商务厅组织的“跨国公司内蒙古行”、第四届中蒙博览会、2023(吉林)中日经济合作会议等活动,通过现场推介、对接座谈、展览展示等方式,集中推介锡盟投资环境、产业优势、招商政策和外商投资服务等方面内容。加快外资项目建设发展,先后调研走访圣元国际集团-北京总部、爱味客锡盟公司、内蒙古哈威斯特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推动汇力多二期项目、冷冻薯条生产线项目、马铃薯育种研发中心项目储备实施,协调解决存在困难问题。与普华永道对接洽谈,科学规划锡盟产业定位,挖掘外资发展机遇。
10.持续优化外贸外资服务环境
组织召开全盟外向型经济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外经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关切,助力外资企业在锡长期、稳定发展。压实各旗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外资招引责任,印发《锡林郭勒盟落实外资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凭证上报工作的通知》,聚力提升外资招引质效。为盟内重点境外投资企业争取海外投资保险补贴到位资金29万元。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依托局公众号开设境外投资服务专栏,定期发布最新境外投资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信息,制作发放外经贸政策汇编,积极组织开展外贸、外资企业专题培训,利用“蒙贸通”、“蒙企通”等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宣传推广,不断优化外经贸营商环境。
11.提升向北开放工作质量水平
发挥盟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专项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围绕建设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工作总体方向、主要任务、重大政策项目,通过召开会议、定期调度、走访对接等方式,扎实推进《锡林郭勒盟落实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任务落实,起草编制《锡林郭勒盟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实施方案》,待盟委审议后印发实施。加强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各项重点工作进度,累计编报工作信息42篇,多篇信息被锡林郭勒日报、自治区专项组、学习强国平台等采用。截至目前,自治区明确涉及我盟的2023年度桥头堡工作任务17项,我盟细化2023年重点任务60项,已完成53项,完成率为88.3%。60项任务中,规定动作32项,已完成29项,完成率为90.6%;自选动作28项,已完成24项,完成率85.7%。
12.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商务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方案》,从推动放权减权、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4个方面,认真梳理外部事项、内部事项“三减”清单,共梳理出本单位外部事项2项、内部事项4项,通过减材料、减环节、限定办理时限等方式,持续深化两优工作落实落细。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全部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厅对接工作,全部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认领、编制、发布。以非常驻(大综窗)形式选派业务精、能力强工作人员入驻锡盟政务服务大厅,做好窗口政务服务工作。
13.强化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先后开展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累计派出督导检查组43个,检查企业297家次,排查出隐患问题434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和盟委、行署关于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2023年商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盟商务系统开展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派出工作组赴各地区开展实地督导,组织燃气安全领域专家对8个旗(区)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抽查检查,指导全盟679家商贸企业3416人次开展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5家商贸企业1445人开展应急演练,印制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条例、宣传资料8100份,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告知书3000份,《锡林郭勒盟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使用须知》5000份,从严从实推动商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盟累计排查餐饮经营单位4352家,排查风险隐患2970个,已完成整改2953个,整改率为99.4%。
14.不断强化机关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议,印发党建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统筹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推动发展,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走心。全力推动自治区巡视反馈2项问题以及盟委专项巡察、常规巡察、意识形态专项检查12个方面26项问题整改,每半月调度整改进展,压实整改责任,目前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项,正在推进整改1项;盟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24项,正在推进整改2项。
二、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紧紧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全力稳外贸、稳外资、扩消费、促开放,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商务力量。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1.持续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
(1)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黄旗电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完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和快递物流配送服务,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力度。
(2)加快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企业对接各类电商平台资源,开展联合营销、品牌宣传推广活动,鼓励企业建设电商共享云仓,搭建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促进电商企业降本增效、集聚发展。
(3)积极争取自治区电商化改造、促进网络营销等政策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电商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锡林郭勒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4)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争取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项目,加快补齐县域商业设施、商品服务等短板弱项,持续推动供应链、流通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促进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消费新业态,打造乡镇商业新模式。
2.巩固延续消费市场回暖态势
(1)谋划组织2024年系列主题消费促进活动,结合旅游季和消费规律、特点,牵头举办餐饮、零售、汽车、家电等线上线下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年内力争组织各类重点经营单位开展消费促进活动900次以上。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旗县市(区)积极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2)借助商务领域展会活动、招商活动,有针对性地带领商业综合体等重点企业积极开展“首店”入驻对接洽谈,制定《锡林郭勒盟首店奖补工作方案》,对落户锡盟首店及招引首店经营单位进行奖补,推动招引首店数量实现新突破。
(3)落实《锡林郭勒盟鼓励支持夜间经济和店外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丰富夜间经济经营业态,鼓励和支持我盟夜间经济繁荣发展。
(4)推进商务领域提限纳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助力开拓市场等方式,消除企业提限顾虑,实现“应统尽统”。
3.着力促进外贸外资提质增效
(1)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挥外向型经济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以及包保服务等机制作用,助力外经贸企业纾难解困,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政府保障要素。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聚焦本地重点外资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紧盯现有外资重点项目、深挖外资线索,积极推进内蒙古爱味客宏源食品有限公司恒温储存库、HZPC公司-茵诺种业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马铃薯育种研发等项目实施。
(3)争取自治区外经贸资金支持,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编制锡林郭勒盟重点产业链外资招商工作指引,精准梳理适合锡盟产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锁定外资目标企业,助力我盟外资精准招商。培育壮大外经贸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更多企业投入国际市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务实合作。
(4)推动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动跨境电商加速跑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培育引进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发展,提升进出口贸易水平。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农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采矿业、货物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开展企业合规经营和预防应对风险培训,指导“走出去”企业用好对外投资合作保险等避险工具。
(5)落实商务部、中国出口信息保险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积极做好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参保工作,引导企业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合作,指导企业积极投保,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结汇、汇兑等风险。
(6)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要求,着力开展包保服工作,积极组织动员重点外经贸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家、自治区举办的各类重点展示展洽活动,拓市场、增订单、稳预期。
4.统筹推进向北开放合作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自治区关于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点项目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锡盟实际,发挥桥头堡专项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地、各部门横向协调、纵向督导,稳步推动2024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重要事项落地、重大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