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商务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工作安排 | |||
索引号:01165968-7/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商务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盟商务局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工作安排 | |||
成文日期:2023-07-27 06:43:21 | 公开日期:2023-07-27 06:43: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全盟商务发展极不平常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出预期的困难挑战,全盟商务系统在自治区商务厅和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实现商务运行总体平稳,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2022年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06.97亿元,增速同比下降2.8%,总量和增速均居全区第9位。全盟电子商务交易额完成86.12亿元、同比增长8.6%,电子商务零售额完16.13亿元、同比增长8.9%。全盟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71亿元,同比下降29.21%,总量居自治区第7位,占全区总额的4.6%。全盟实际利用外资到位1544万美元,总量位居全区第5位,增速位居全区第6位。
(一)稳定和扩大消费。制定下发《锡林郭勒盟2022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围绕扩大传统消费、发展新型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加强文旅消费等方面持续推进消费促进工作。结合全年重点节庆假日以及重要消费时点,围绕“2022锡林郭勒乐购四季”主题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计划,开展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全盟重点商贸企业和商户共开展促销活动892次,实现销售额7.79亿元。全盟累计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带动消费1.56亿元。争取到2022年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费促进、餐饮行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便利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政策意见,指导盟内128家汽车流通企业完成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盟旗两级商务部门加大调研走访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运营存在的困难问题,2022年全盟新车交易额实现12.72亿元,二手车成交额实现6.6亿元。
(二)持续完善商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农村牧区电商服务和配送网络,阿巴嘎旗已完成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镶黄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仓储分拨中心正在建设,已完成快递物流运输线路规划并投入使用。电商示范旗县资金拨付率从下半年调度以后明显加快。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网红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促进网络消费。举办2022年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累计报名参赛216人,参赛者累计发布视频20739个,累计点赞量4929.6万次,累计浏览量44.6亿次,累计直播带货销售额6001.3万元。举办颁奖仪式,对各赛组获奖选手进行表彰。支持引导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新授权企业接入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对2022年授权的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肉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接入工作。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有条件的旗县申报县域商业示范县项目,其中,正蓝旗通过评审列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组织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内蒙古老字号”,正蓝旗长虹乳制品厂(注册商标:长虹)经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认定,评为第六批“内蒙古老字号”品牌企业。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定点帮扶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支持外贸恢复发展。印发了《2022年对外贸易企业包保服务责任制工作方案》,确定对46家企业开展包保服务工作。对我盟重点外贸企业开展了实地调研走访,帮助我盟外贸企业了解把握并用好用足“稳外贸”政策。争取到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开展招商活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开展稳外贸稳外资活动。持续加大对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争取重点进出口企业参保全覆盖,目前已参保企业65家。指导外贸企业开展运用自治区“蒙贸通”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应用力度,扩大服务范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对外贸易政策业务培训,引导企业熟悉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业务。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3.0版涉及的两项工作任务。
(四)全力做好我盟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专项工作。研究制定了《锡林郭勒盟落实自治区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台账》,强化工作调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专项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办公室处际协调机制,制定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积极与各部门、单位对接沟通,征集上报了我盟拟争取国家政策项目,研究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推进措施。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了《锡林郭勒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设立了举报投诉机构与投诉服务电话,进一步明确了受理范围、受理流程、受理时限。印制完成《锡林郭勒投资指引》(中英文版),制作完成中英文招商项目小程序,宣传推介我盟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利用《国际商报》在第五届进口博览会期间专刊刊载锡林郭勒盟发展成就,加大对外宣传,进一步扩大锡盟知名度。利用中央外经贸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着力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协调推进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
(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在疫情防控方面,重点做好生活物资保障专班、隔离酒店专班部分工作和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确定35家盟级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和43家旗县级生活必需品保供后备单位,建立重要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联系机制,定期调度保供骨干企业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突发疫情后启动日调度机制,确保了疫情突发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和配送,为打赢各地疫情歼灭战奠定了物质基础。在备用酒店储备工作方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梯次启动台账,督查指导旗县市(区)做好隔离酒店储备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盟各地做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等商务领域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召开4次全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1场教育培训,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2022年全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持续推进三年专项整治,开展有限空间、自建房、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企业315家,排查出隐患问题36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各旗县商务部门累计排查商贸企业4346家,排查出隐患问题2658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函告移交至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58项隐患问题。
(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盟商务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安排,认真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全盟商务系统党员干部的头脑。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考核评价。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纳入意识形态责任范围。扎实推进“整治两化问题,提高工作质效,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共梳理出自查问题5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强化理论学习,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意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围绕自治区商务厅提出的“一项核心任务、六项专项行动”,(一项核心任务是纲举目张推进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六项专项行动是,实施精准高效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实施消费扩容升级专项行动、实施开放型经济增量提质专项行动、实施开放平台能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口岸服务功能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商务系统自身建设提升专项行动)结合我盟商务实际,重点在打造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激发城乡消费潜力,促进外贸恢复,引进外资,加强商务系统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对外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00亿元,引进外资达到4亿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组建桥头堡工作专班专责推动工作,健全完善专项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协同合作,高效务实的工作落实机制。及时调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协调形成各地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当好参谋助手。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及专项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专项组办公室作用,制定2023年锡林郭勒盟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点工作清单,协助专项组统筹推进我盟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对商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专班积极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向北开放重点课题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举措。
(二)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复苏回暖。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方案》,举办“消费内蒙古——惠购锡林郭勒”2023年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围绕零售、餐饮等重点消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每个旗县市(区)年内重点打造1-2个品牌消费促进活动,带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全年开展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场(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围绕零售、餐饮、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鼓励发展“互联网+”消费业态,借助“惠购锡林郭勒”购物季、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活动,激发假日消费活力,满足群众消费新需求,促进锡林郭勒农畜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力争网络销售额增速达到10%以上。围绕“吃、喝、住、穿”等大众消费热点,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品牌,做好“首店经济”文章。大力发展夜市、早市、集市消费场景,营造全天候消费氛围。发挥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达到提限条件、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或个体户达规上限。组织盟内重点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等重要展会,为企业搭建展示产品、交流经营关系平台,拓宽我盟“名优特”产品销售交流渠道。
(三)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发展。推动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旗县市(区)编制好本地2022-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现代流通网络。加快推进正蓝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建设,按期高质量完成。提升全盟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2023年创建评定1个星级农贸市场。推进城市消费载体建设,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和步行街改造提升,鼓励支持有一定基础条件的锡林浩特市等地申报自治区级试点。积极推进绿色商场创建,落实《锡林郭勒盟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促进绿色消费,为消费者创造绿色环保的消费环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着力提升旗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扩大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扩大县域特别是农村牧区消费规模。加快镶黄旗、阿巴嘎旗电商示范项目建设,2018-2019年度示范旗县资金拨付尽快到达100%,否则影响今后项目申报。2020-2021年示范旗县资金拨付到达90%以上。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网红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继续扶持网红新业态,培育本土网红,促进电商直播经济快速发展。鼓励对盟内优势产业、特色商品进行电商化改造,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旗县市(区)开展电子商务共享云仓试点示范,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带动小微电商企业发展。鼓励支持“老字号”传承保护、创新发展,加大调研力度,组织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内蒙古老字号”。
(四)进一步恢复和发展外贸。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落实国家,自治区发展外贸相关优惠政策,做好对外贸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外贸企业拓宽市场、拿订单,把我盟优质产品卖出去,力争完成全盟进出口总额100亿元以上。加大国家、自治区、锡盟最新出台的稳外资、稳外贸政策宣传,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政策、业务知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培训。落实外向型经济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全盟外贸企业包保服务机制,指导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引导企业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合作,做到重点出口企业信用保险全覆盖,降低企业风险,提振企业信心。积极推动二连浩特市申报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扩大大宗商品和优势商品进出口。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既加强与蒙俄贸易合作,又利用中欧班列加强与欧洲等国家的合作。不仅要发展和扩大能源类、矿产类、粮食类等大宗商品进口,还要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和扩大电力、机械、装备、纺织等优势产业出口。积极建设互贸进口商品展示柜。按自治区要求规划在二连、锡市、多伦等地推进设立互贸进口商品展示店。
(五)进一步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实施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落实促进制造业引资等一系列专项政策。加大重点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力度,全流程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大力开展外资引进工作,挖掘现有外资企业潜力,积极寻找有效招商线索,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拓展招商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招商机制,主动与旗县市(区)大招商融入起来,确保完成行署下达的外资引进任务。积极落实“跨国公司内蒙古行”各项工作。深化与俄蒙合作,配合落实中俄、中蒙开放合作等重大任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外经贸投洽活动,加强与蒙古国等“一带一路”沿岸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积极沟通协调,配合自治区商务厅推动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申建,争取早日封关运行。积极推动服务贸易,落实好自治区推进服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升传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推动文化、中医药(蒙医药)等特色服务贸易国际传承创新发展。
(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好成品油零售经营、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外资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围绕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版,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指标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放宽市场准入、提高服务功能、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法律保障、深化整治整改上下功夫,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摸清本地区商务领域各行业企业底数,履行好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方针政策,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属地商贸领域市场主体的督导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进一步加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商务工作全过程,要着眼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商务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学习方式和载体,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坚持多渠道发声和正面舆论引导。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坚持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实施细则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力营造商务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适应新形势对商务干部提出的新要求,主动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本领,落实好全区商务系统大抓落实年相关要求,履职尽责,提质增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