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head.png

市场运行

当前位置:业务工作 > 市场运行

关于公开征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 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文章来自:锡盟商务

为持续加强全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安排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2026年8月20日-10月15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的违法行为。

(二)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在汽修厂、城乡结合部、废弃厂区、闲置院落、废旧物资集散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周边、零配件交易市场等区域,未取得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定书》);承修报废机动车,为非法报废机动车交易提供便利的行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收到实车即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下简称《回收证明》)行为;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等行为。

(三)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将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溯源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向无处理资质的企业出售和转卖拆解的废旧三元催化器等行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与非法回收拆解“黑作坊”合作,并配合接收拆除部分零部件的报废车并开具《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违规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三元催化器等零部件的行为;销售未标注“再制造产品”标识的不合格再制造件等违法行为。

(四)不规范拆解行为。未在资质认定场地内或在分支机构内拆解报废机动车,并随意丢弃或排放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随意排放制冷剂,污染土壤和水体等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以氧割设备剪断、切割或压扁车架(车身)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在露天场地进行拆解作业,油水分离设施、废液分类抽排系统未运行,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不达标等安全环保隐患问题;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旧三元催化器及废三元催化剂等行为;废弃光伏组件和废弃风机叶片非法拆解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线索反映受理电话

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0479-8281386

1.锡林浩特市商务局      0479-8276588

2.阿巴嘎旗商务局        0479-2022332

3.苏尼特左旗商务局      0479-2522827

4.苏尼特右旗 商务局     0479-7220518

5.东乌珠穆沁旗商务局    0479-3221269

6.西乌珠穆沁旗商务局    0479-3522236

8.镶黄旗商务局          0479-6221719

9.正镶白旗商务局        0479-6521421

10.太仆寺旗商务局       0479-5238677

11.正蓝旗商务局         0479-4222037

12.多伦县商务局         0479-4529779

13.乌拉盖管理区商务局   0479-3352883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实名、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我局将严格保密,并依法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

(二)提供线索请尽可能注明具体地点、涉事主体名称、违法事实,并附具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三)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