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确保党的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近日,盟商务局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4次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成员、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结合全盟商务工作实际全力推动各项既定部署落实落地。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工作举措,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我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效。三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发布为契机,学好用好党史,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出商务事业新业绩。四要严格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要求,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加强学习和掌握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用权意识,自觉用法治思想规范行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规条例,切实把档案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档案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做到商务工作档案文件资料归档齐全、整理规范、摆放有序、查找便易、保管安全,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综合水平。六要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特别是推动《条例》落实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度融合,与盟商务职能职责有机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见行动、见落实、见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全面掌握《条例》规定,自觉遵规守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七要以民族政策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要聚焦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任务,发挥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作用,带动边境口岸地区进出口贸易发展,为做好全盟民族工作增添商务助力。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