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六个工程”部署,按照《锡林郭勒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盟商务局六项举措推进商贸领域诚信建设工作。
一、建立健全商贸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制定商贸流通、商圈商户、进出口贸易和家政服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案》将上述4个商贸领域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个等级,依据盟商务局权责,明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程序,依托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根据信用等级措施分类监管。同步开展商贸流通、商圈商户、进出口贸易和家政服务企业梳理建档工作,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商贸领域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库,已梳理商贸流通企业190家、进出口贸易企业90家、家政企业81家、大型商场(商圈)18家,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了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二、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将诚信建设融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中推进信用承诺,积极落实信用评价推进机制相关文件,梳理全盟成品油零售企业232家,依照《锡林郭勒盟商贸流通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以及《锡林郭勒盟商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2024年度抽查计划,根据信用评价等级,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盟商务部门对辖区内49家加油站进行了差异化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归集信用信息。
三、加强外商投资领域诚信建设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和吸引外商投资。1-6月,全盟实际使用外资24401万元,同比增长206.5%;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4家,同比增长33.33%。借助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平台,举办外商投资促进对接洽谈会,组织20余家企业与各旗县市(区)商务及投促部门开展一对一洽谈,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围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政策进行解读,盟相关部门与企业代表交流并对问题和诉求进行了解答。
四、加强家政服务领域诚信建设
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梳理81家家政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归集信用信息。发挥家政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诚信宣传,指导盟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发布了“家庭服务行业文明诚信发展的倡议书”。按照《锡林郭勒盟家政服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锡林郭勒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任务分工》,对家政服务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于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实现“无事不扰”,提供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优先考虑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和项目等扶持;对于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在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和项目等扶持方面予以限制。
五、深入开展“诚信兴商”进企业活动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全盟商贸领域市场主体发布“诚信兴商倡议书”,在商贸领域行政许可等业务办理中,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签署信用承诺书。盟商务局走进锡林郭勒盟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宏源集团开展诚信宣传进企业活动,以“招商引资 诚信为先”为题,围绕推动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宣讲。召开促进全盟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座谈会,会上就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进行了宣讲。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深入36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用宣传,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宣传折页500份、《诚信兴商》海报400份。
六、持续推进商贸领域诚信建设宣传工作
盟商务局召开全盟商务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自治区商务厅、盟行署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精神,明确商务领域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盟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为丰富诚信建设宣传形式,在盟商务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盟商务局诚信建设相关制度、信息等,在部门公众号发布诚信建设专栏系列信息,并向盟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推送内蒙古老字号企业、重点商贸企业诚信兴商典型企业材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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