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在中蒙双方元首见证下,商务部与蒙古国经济发展部签署了《关于研究建立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2019年6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建设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协议》。2021年12月,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议会)批准《关于建设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政府间协议》。根据协议,中蒙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位于二连浩特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规划面积9.03平方公里。蒙方区域位于蒙古国扎门乌德自由区,规划面积9平方公里。目前,双方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
2022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商务厅工作重点,积极协助推进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申建工作。目前中蒙经济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总体规划等材料已报送至商务部,商务部已着手开展报请国务院批复工作,正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帮助研提配套政策,经常性调度合作区需求政策依据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与二连浩特市共同积极向上争取,推动自治区与相关部委在监管、税收、财政、金融、商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对接,赋予跨境经济合作区优惠政策,实现合作区带政策批复,尽早投入封关运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