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肉食品加工业的调查
修订后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贯彻实施条例精神,加强对家畜的屠宰监督管理,规范屠宰经营行为,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有必要对地区家畜屠宰行业进行资源整合、引导和规范肉食品行业有序发展。现就锡市肉食品加工行业情况,提初步看法如下:
一、肉食品冷冻加工业基本情况
锡林浩特市共有家畜屠宰加工(冷藏)企业102户,大多集中在锡市肉食品加工园区及周边地区,其中牛羊定点屠宰企业49户,较大型的有内蒙古小肥羊肉业公司、锡林郭勒草原伊盛肉业公司、锡林郭勒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储藏量均在1000吨以上,设计加工日屠宰加工能力均在2000-4000羊单位以上。与国内同行业相比,在建设规模、投资、生产工艺流程、引进国内外加工设备等方面均处领先地位。有非定点屠宰加工企业51户,主要是以小型冷藏、临时屠宰加工储存企业为主。全市至9月末共加工羊160.4万只,牛0.23万头,折合162.7万羊单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9.3万羊单位。有两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今年以来由于活猪猪源减少、日屠宰量极少,加之外地冰鲜、保鲜肉大量进入锡市,逐渐被市民接受,使得这两户定点猪屠宰厂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加工企业数量大,形成重复建设和造成资源浪费。目前锡林浩特市一百余家冷冻加工企业的日设计加工能力达87600羊单位,按照每年半年的加工期粗计算,加工能力可达1500万羊单位以上,而锡市近年来牧业年度年存栏牲畜为140万头只左右,2007年全年加工量为37万羊单位,畜源以周边和外地家畜为主,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大小冷冻企业屠宰量相当,形不成龙头和优势等情况,形成资源闲置、浪费。
(二)行业间竞争激烈、发展前景和后劲不足。由于受季节性出栏、加工等条件限制,收购时大小企业竞相抢购、抬价,销售时又压低价格,低价销售,导致各企业利润微薄,积累小,致后期投入不足,企业改造和升级困难,发展前景和后劲不足,大多数企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三)缺乏统一品牌、企业竞争力差。锡林郭勒牛羊肉的优良品质一直倍受推崇。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个别也形成了上较有名气的品牌,但因限于产量、产品质量、销售渠道、范围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原因,最终未能形成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多数企业以自我注册商标为主,销售范围窄、影响小。
(四)企业普遍实力较弱,融资困难。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底子薄、财务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及抵押物不足,企业贷款困难。不少企业采取民间融资借贷的办法,形成利息高、成本大及易私下造成借贷纠纷。
(五)抗风险能力弱,易受市场变化冲击。近两年,尤其是去年以来,受物价一路升高的影响,我盟牛羊肉价格成倍增长,受市场物价波动的影响,去年来不少企业高价抢购造成了积压,形成了亏损。
(六)缺乏统一的引导,行业间自律性较差。锡市与全盟成立了肉食品行业协会,但协会发挥的作用均不大,行业自我发展方面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步骤。会员单位在收购和销售中均为自我定价,自律性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一)重新整合、规范肉食品行业发展。按照2008年重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重点规范和加强肉食品加工企业管理,坚决关停部分规模较小、档次较低、没有排酸车间和缺乏精深加工、工艺简单、设施简陋、加工量较小的加工企业。全市定点家畜屠宰厂控制在30家以内为宜,没有确定为定点屠宰厂的改造为以精深加工、冷冻储藏为主。同时严格屠宰厂规划,从严控制新建屠宰厂。
(二)统一品牌、做大做强肉食品企业。以锡林郭勒牛羊肉食品地理证明标志为依托,突出打锡林郭勒、乌珠穆沁等驰名品牌,统一品牌、联合销售,逐步做大肉食品企业。
(三)统一标准、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办法外,相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地方标准,制订统一的锡林郭勒牛羊肉标准,加工程序,严格质量管理,做强肉食品品牌。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肉食品市场。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捣毁非法屠宰窝点,规范屠宰加工市场,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和确保肉食品市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