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实施方案
索引号:01165968-7/2020-0004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商务局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其他
概述:2021年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1-07-28 00:00:00 公开日期:2021-07-28 09:37: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打印】 【字体:    

2021年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实施方案

来源: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28 09:37:38   浏览次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2021年锡林郭勒盟网红经济发展扶持措施,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网红大赛活动,激发网红经纪公司和网红达人积极性,培育一批网红主播,宣传推广锡林郭勒文旅资源和风土人情,提升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拓展锡林郭勒特色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增进盟内网红达人互相交流学习,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我盟网红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28日-12月10日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报名条件  

  严格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广告法》相关规定,信用良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从事网红直播带货销售官方授权的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和锡林郭勒农畜产品,以及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资源、风土人情的本土网红达人。  

  报名方式:7月28开始通过到当地商务局报名,也可通过指定平台网上报名。  

  (二)比赛预热  

  1.通过政府微信平台对赛程及活动内容行宣传发布。  

  2.围绕活动主题,邀请我盟具备一定粉丝基础的网红大V作为网红大赛推荐官,通过自身流量作品,面向全盟宣传推广网红大赛活动。  

  3.汇集盟内网红达人组建锡林郭勒网红联盟,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开展预热网红快闪拍摄,引流线上宣传推广活动。    

  4.对已知的网红和网红经济公司发出线下会议邀请,通知赛程及会议内容。  

  (三)资格审核  

  选手免费报名,提交个人自我介绍、单个作品介绍,选手及作品须符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广告法》,经评审委会认定后,通知选手获得参赛资格。(委托第三方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四)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不受场地和粉丝量限制,不设置某个时间点进行比赛,参赛作品和带货销售凭证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10日期间,按照赛事规则要求参赛即可。评委会进行复核后,评选出相应奖项。  

  四、奖项设置  

  (一)锡林郭勒盟网红直播带货奖。  

  1.我盟网红达人利用直播带货销售官方授权的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用品牌产品,设置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奖金为2万、1万、0.5万,颁发相应证书。  

  2.销售“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和锡林郭勒农畜产品,设置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奖金为2万、1万、0.5万,颁发相应证书。  

  (二)锡林郭勒盟网红宣传推广奖。  

  对反映锡林郭勒文化、旅游、风土人情的原创视频和宣传推广锡林郭勒盟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的,分别设置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奖金为2万、1万、0.5万,颁发相应证书。  

  (三)锡林郭勒盟年度最佳网红视频奖。  

  2021年度单一主流短视频平台发布的爆款视频,浏览量排名第一的,且反映锡林郭勒盟正能量的创作者,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颁发相应证书。  

  五、赛事规则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赛组,分别为短视频创作类赛组和直播带货类赛组。其中,短视频创作类赛组赛制为年度作品赛(70分)+主题赛(30分)计分直播带货类主播赛组赛制为销售额(60分)+订单量(30分)+观看人数(10分)计分。要求上传作品为网红本人ID,其他ID转发的流量不记入总数。网络达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两组赛事。  

  附加分10分:两组参赛达人均可参与官方组织的文旅活动及商务活动(县级及县级以上举办的官方活动)。每次活动要求网红出席并对活动进行拍摄宣传。分数最终由评委根据网红出席情况,宣传内容及宣传范围进行打分,分数最终计入总成绩,参与的两次活动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组委会需通过最终报名名单和邀请,对参与出席官方活动的网红进行审核及报备。  

  (一)短视频创作类(非营利性主播)  

  1.年度作品赛  

  (1)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于7月28日—12月10日,通过政府官方发布的大赛报名微信小程序“征集助手”报名参加比赛,每位参赛选手选出一个参赛作品,上传作品的发布平台、账号ID、作品题目、内容介绍、浏览量、点赞量等。上传内容围绕锡林郭勒文化、旅游、风土人情的原创视频(包括绿色矿山治理、千里草原风景大道、那达慕大会、招商引资等),宣传推广锡林郭勒盟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参赛作品的内容健康向上、较为完整,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作品可在活动期间内调换。  

  (2)评分标准  

  浏览量(20分)点赞量(20分)粉丝数量(10分)评委分(20分)。  

  浏览量(20分)以最高浏览量为基数,算出系数,以此计算出每名选手的具体分数。(例如:某作品浏览量最高,有1000次,得20分,系数定为20÷1000,即0.02。浏览量为800次的选手,得分为800×0.02,即16分,以此类推)。  

  浏览量、点赞量、粉丝数量根据数据系数算给出最终评分;评委分根据账号定位、题材风格、作品呈现效果及账号品牌价值各5分由评委评分。  

  2.主题赛  

  (1)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于7月28日—1210日,通过政府官方发布的大赛报名微信小程序“征集助手”报名参加比赛,每位参赛选手围绕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和“锡林郭勒印象”两大主题进行短视频创作,上传作品的发布平台、账号ID、作品题目、内容介绍、流量、点赞量等内容  

  主题一:盟内网红围绕锡林郭勒羊和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为主题,对锡林郭勒区域公共品牌的定位、品牌产品、品牌理念、品牌发展规划等内容创作相关作品,进行宣传发布。  

  主题二:盟内网红围绕“锡林郭勒印象”的产品及游线路创作相关作品进行宣传发布。作品内容符合主题参赛要求,类型风格不限  

  (2)评分标准  

  根据活动期间创作的短视频作品贴合主题程度(10分),浏览量、点赞量、粉丝数量(10分),评委(10分),总分30分计算。  

  贴合主题程度根据评委对内容进行审核,予以评分。  

  浏览量、点赞量、粉丝数量根据数据最大基数进行评分。  

  评委分根据账号定位、题材风格、作品呈现效果及账号品牌价值各5分由评委评分。  

  (二)直播带货类(营利性主播)  

  1.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于7月28日—12月10日,通过政府官方发布的大赛报名微信小程序“征集助手”报名参加比赛,每位参赛选手上传所在直播平台、账号ID、选出直播参赛产品,上传直播截图,对其销售额订单量、物流凭证和观看人数等内容  

  2参赛产品必须官方授权的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锡林郭勒印象”文旅商品和锡林郭勒农畜产品。  

  2.评分标准  

  销售额(60分)+订单量(30分)+观看人数(10分)计分  

  销售额(60分)以每个类别的最高销售额为基数,算出系数,以此计算出每名选手的具体分数。(例如:最高销售额为1000元,得60分,系数为60÷1000,即0.06销售额为800元的选手,得分为800×0.06,即48分,以此类推)。  

  订单量(30分)。计算方法同上。  

  观看人数(10分)计算方法同上。  

  (三)表彰奖励  

  获奖者提交盟商务局进行复审,拟在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六、宣传推广  

  7月28日—12月30日,由第三方负责对接各参赛网红,整理参赛网红资料,以图文、视频在“锡林郭勒商务”微信公众号及其他营销号上宣传。内容制作由第三方负责,预计12期内容。同时,邀请盟内媒体进行适时报道。  

  七、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盟商务局、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联 系 人: 盟商务局      韩建军 8285572、15047941909  

            盟文旅广电局  李  霞 8263204、13274796607  

  承办单位:内蒙古星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曹世宇 1348479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