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是项目建设的源头活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号工程”。2024年,锡林郭勒盟按照全区、全盟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要求,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投资、培植后劲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书。自加压力,跳起来摘桃子,在自治区下达15%增速的基础上,力争实现2024年“引进到位国内(区外)资金377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0%以上,完成实际使用外资4亿元”的工作目标。向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书,将压力传导至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二)建立调度通报督促机制。每月召开1次全盟经济运行暨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分析调度会,就各旗县市(区)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规模、增速、完成年度目标进度等指标进行点评通报,确保认识差距、主动作为。盟行署主要领导按周调度全盟重点招商项目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地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印发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围绕“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化工产业、绿电+制氢制氨制醇等先进载能产业、先进新材料产业、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口岸经济产业”等7条重点产业链,明确2024年重点招商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地区。同时,完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列入组织部门重点考察对象、优先提拔使用,并将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一是按照自治区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全盟实际,对《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对202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进行重新复盘。根据复盘情况,按照“既要遵循自治区的考核导向,又要体现我盟鼓励各地区主动作为、推动非资源型产业招商鲜明导向”的工作思路和“参照自治区考核指标权重全口径考评旗县市(区)的基础上,剔除能源类项目精准考评”的办法,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和测算。待自治区5月下旬出台全区考核办法后,对应修改完善后印发。二是在新修订的办法中明确,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的旗县市(区)由盟行署对其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为负增长的不予资金奖励,旗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做表态发言,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健全项目包联服务机制。各旗县市(区)均在借鉴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招商引资“帮办代办”工作专班服务机制。太仆寺旗探索推行“包装标准地、区域先评估、签约即开工”模式;阿巴嘎旗制定出台帮办代办工作方案,实行日调度机制;乌拉盖管理区按照“谁招引谁负责,谁对接谁包靠”的原则,明确各链条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盟商务局及投促中心、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部门各司其职、互通有无,积极在手续办理、事项咨询等方面做好服务,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全力助推项目建成达效。
一季度,全盟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41.2亿元,同比增长31.6%;总量居全区第5位,增速居全区第8位,完成序时进度10.9%,总量占全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79.5%。截至目前,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46次、组建招商小分队60支,精准对接招商引资线索181个,新签约项目48项,协议总投资583.17亿元,其中:备案15项、落地6项、开工4项。
下一步,认真落实盟委、行署工作部署,盟商务局、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调度督促职能作用,各地各部门发挥招商引资主责关键作用,实现招商项目点对点精准对接,尽心尽力做好项目全周期服务,力争实现顶天立地的大项目落地生根,铺天盖地的小项目开花结果,为全盟“ 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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