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根据“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宣布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5件规章。
经了解,相关规章废止后,我盟外资投资企业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后,不再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直接到盟内工农中建国有银行为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外汇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系统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数据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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