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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 扩内需 助发展|锡林郭勒盟多措 并举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向好

发布时间:2023-12-07 文章来自:锡盟商务局

年初以来,锡林郭勒盟商务局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丰富群众消费需求,有效激发消费活力。

(一)持续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制定《锡林郭勒盟2023年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2023年网上消费专场活动方案》,推出“活力内蒙古·惠购锡林郭勒”2023年主题消费促进系列活动,1-11月,累计组织限上企业、重点商贸流通经营单位开展消费促进活动882场(次),实现销售额9.6亿元。

(二)持续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通过发放专用通用消费券包含餐饮住宿旅游夜市文娱等内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市场发展。组织锡市、西乌旗、乌拉盖等地区在餐饮、商超百货、家电、汽车等领域累计发放消费券2060万元,带动消费1.32亿元。

 (三)推动电商经济赋能消费发展。落实锡林郭勒盟网红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试行)促进直播电商新业态发展,举办2023年锡林郭勒盟网红大赛,挖掘培育壮大锡盟网红队伍。组织开展“东方甄选内蒙古行”专场活动、全国百名主播打卡乌拉盖草原等活动,组织参与“央young之夏”草原之夜歌会、星光大道特别节目“夏日星光夜”录制,以及第四届中蒙博览会、锡林郭勒区域公用品牌电商购物季等活动,助推锡盟特色农畜产品线上销售。截至目前,全盟电子商务零售额实现15.6亿元、同比增长34.5%。

 (四)发展夜间经济燃起消费“烟火气”。制定《锡林郭勒盟鼓励支持夜间经济和店外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围绕积极推动夜市发展、鼓励开展店外经营、加强环境秩序维护等方面,出台18项具体措施,更好地推动实体商业发展,激发消费活力燃旺城市“烟火气”。全盟各旗县市(区)陆续设立、开放早市11个、夜市12个、后备箱集市4个,营业额累计超9500万元。 

(五)聚焦“首店经济”激发商业新活力。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积极开展首店招引工作。安排85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自治区“首店”、锡盟“首店”招引工作。组织盟内商场、家居、汽车等领域重点企业,参加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推进会,召开首店招引工作座谈会,举办首店政策专题培训班,系统讲解自治区首店奖励政策、认定申请办法等内容,加大首店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培育挖掘力度。截至目前,落户锡盟首店达到27家,我盟正蓝旗万客隆商贸有限公司被授予自治区“旗舰店”称号。

经统计部门统计。1-10月份,全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7.16亿元,同比增长4.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实现152.45亿元,同比增长3.2%、餐饮收入实现24.71亿元,同比增长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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