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拟定全盟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盟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盟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锡盟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盟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盟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际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授权办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根据授权代表盟行政公署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锡盟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和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的建设;指导协调国外对全盟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完成涉及全盟的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谈判工作。
(十一)负责全盟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全盟对外援助工作管理职责;负责国际无偿援助项目;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全盟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和管理全盟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盟招商引资工作。
(十四)承办锡盟行署和自治区商务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郭勒盟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人员基本情况,我局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0人。现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8人,事业人员8人;正式退休人员27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8人。
机构设置:设立有办公室、对外贸易管理发展科、市场建设科、市场运行科、市场秩序科、投资促进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98.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1.06万元,下降16.9%,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支出较去年减少。
支出预算77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9.75万元,下降5.1%,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9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98.09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53万元,占比81.7%;项目支出142.27万元,占比18.3%。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77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09万元,上年结转179.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77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79万元,比上年减少9.71万元,减少23.8%。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锡林郭勒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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